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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全国和省级农机社会化服务示范建设活动的通知

时间:2010-3-8  已阅:131次

各县(市)农机局、贾汪区农林局:

 

为进一步促进和引导农机服务组织规范化建设和社会化服务的持续健康发展,根据省农机局下发的《关于开展全国和省级农机社会化服务示范建设活动的通知》(苏农机管[2010]9号)的通知精神,决定在全市开展全国及省级示范建设活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基本条件

 

农机专业合作社示范点和农机维修示范点必须是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农机服务经营实体。农机大户示范点必须是诚实守信、无不良投诉记录的农机户。

 

(一)农机专业合作社示范点基本条件

 

比照《江苏省星级农机专业合作社评比办法(试行)》规定的“三星”以上条件执行。

 

1.规模较大。入社成员数量较多,大中型机具保有量较多,全年作业面积较大,机具配套,服务内容广泛,在当地农业生产中发挥重要作用。

 

2.管理规范。成员以农民为主体,具有固定场所,组织健全、制度完善、产权清晰、管理民主、运行规范,以服务成员为宗旨,谋求全体成员共同利益。

 

3.经营有效。近几年新技术、新机具推广应用效果明显,生产带动能力强,社会经济效益显著,为粮食增产、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作出了积极贡献。

 

4.特色明显。机具配套适合当地农业生产需要,服务内容、经营方式和组织形式具有区域代表性,在当地生产中发挥了主导作用。

 

5.遵纪守法。合法经营,积极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按规定进行登记、年检,参加培训,遵守安全规章制度。

 

(二)农机大户示范点基本条件

 

近三年获得省辖市以上的明星、先进等农机大户称号的优先推荐。

 

1.实力较强。机具数量较多且配套,年度作业面积大,是当地经营农机实力较强的代表。

 

2.技能较高。积极参加培训,取得相关资质,注重操作技能和经营水平的提高,推广农机化新技术的能力强。

 

3.业务稳定。年作业量稳步增加,作业区域稳定、信誉良好,服务受到好评。

 

4.遵纪守法。合法经营,按规定进行登记、年检,遵守安全规章制度。

 

(三)农机维修示范点基本条件

 

1.资质有效。依法取得了三级以上综合性农机维修点资质,且在有效期内;具有一定数量的农机维修设备、设施条件和维修技术工人。

 

2.管理规范。具有规范的组织管理制度,执行国家有关农机维修管理的相关规定,按期开展相关登记和年检,无重大安全事故和质量投诉。

 

3.绩效明显。近年来,开展农机维修服务的对象和范围较广,维修服务及时有效,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显著,为区域内农业机械保持良好技术状态做出了积极贡献。

 

4.示范性强。开展农机维修服务的项目、内容及组织经营方式具有区域代表性,适合当地农业生产和农业机械化发展需要,在落实农机维修管理和应用农机维修技术等方面有示范带动作用。 

 

农机示范点建设名额分配为沛县和新沂市农机专业合作社示范点各一个;睢宁县、丰县和贾汪区农机大户示范点各一个;铜山县、邳州市农机维修示范点各一个。

 

二、建设要求

 

(一)建立运行机制。农机专业合作社、农机维修和农机大户的示范点总体上实行各级共建、地方主抓、协同推进的建设机制。农业部主要负责建设的总体布局和指导,省农机局负责建设的组织和指导,市、县农机化主管部门负责建设的具体实施。农机专业合作社示范建设要按照《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精神,实行政府支持、市场引导、项目带动、规范管理的运行机制。

 

(二)争取建设投入。各级农机主管部门要将现有农机化扶持政策和各渠道项目、资金、技术等优先向示范点倾斜;要积极争取各级发展改革、财政及金融机构的支持,保障示范建设工作的顺利开展;制定鼓励社会资金投入的优惠措施,广泛吸收社会资金投入。

 

(三)发挥示范作用。将示范建设与农机化各项工作结合起来,在新技术推广、创建平安农机、完善农机社会化服务体系等方面充分发挥示范点的作用,建成技术的先行点、机制的创新点、经营管理的样板点,引导带动服务组织的发展。

 

三、宣传推广

 

(一)组织报审方法。请各县(市)区农机主管部门按分配名额组织申报,填写农机专业合作社示范点申报表(见附件1)、农机大户示范点申报表(见附件2)和农机维修示范点申报表(见附件3),于2010年3月5日前将纸质和电子版材料报送市局农机处。

 

(二)示范建设期限。全国及省级农机专业合作社、农机大户和农机维修的示范点上报后由省局审核确定全国和省级示范点,示范期限为2010年至2012年。

 

(三)总结推广经验。在建设过程中要及时发现和总结新经验,为推进农机社会化服务提供新思路,探索新机制。各县级农机主管部门要组织示范点定期报送年度的生产经营状况,完成农业部和省级安排的农机化信息采集任务,及时反映生产经营中的重大问题。要加强对示范建设成效的宣传推广,扩大影响,营造良好的建设环境。

 

联系人:顾宗道,电话:0516-85908306,

 

E-Mail:xznjg@163.com。

  

附件: 1.农机专业合作社示范点申报表

 

       2.农机大户示范点申报表

 

       3.农机维修示范点申报表   

   年三月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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